非诉讼业务
二、制作法律文书
(一)代书声明、公告、启示、分单、遗嘱等一般文书,并可代为发布;
(二)审查、修改、起草起诉状、答辩状、上诉状、申请书等诉讼文书;
(三) 审查、修改、制作规章制度、合同、章程、反映材料等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;
三、出具法律文书
(一)接受委托,出具《律师函》;
(二)接受邀请,参加会议、法律论证,出具《法律建议书》;
(三)接受委托,进行律师见证,出具《律师见证书》;
(四)接受委托,进行尽职调查,出具《法律意见书》;
四、接受委托,调查、取证;
五、接受委托,参加非诉讼调解;
六、接受委托,进行资金信用管理、支付(代收代付);
七、接受委托,参加项目谈判;
八、接受委托,为企业设计、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,并可参与企业法律风险控制
与管理;
九、接受委托,参加(劳动、商事、海事)仲裁活动;
十、接受委托,代理行政复议;
十一、 接受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,担任法律顾问;
十二、 其他非诉讼业务。
诉讼业务
一、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二、接受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三、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、申诉、控告,为被逮捕
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,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
担任辩护人,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
人参加诉讼;
四、接受委托,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
五、其他诉讼业务。